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申请人)
①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②班级党建联系人和本班党员应经常在联系班级(本班)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指导班级邓小平理论读书小组开展活动;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对象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③班级党建联系人和本班党员负责指导申请入党人员填写《申请入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由支部指定专人进行审核并组织录入。
2、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团支部、团总支)
①班级团支部于每年4月、9月以民主方式进行两次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每班每次最多推荐2-3名,推荐对象为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但尚未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的各方面符合条件的本班同学,由团总支后向党支部统一推荐;
②对于学生会、团总支干部工作积极且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对象,团总支可直接向党支部推荐;
③被推荐的对象均须填写《优秀团员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分别由团支部、团总支签署意见后交党支部。
3、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党小组、党支部)
①原则上,入党积极分子应从推优对象中产生,由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党员也可根据所了解的情况直接在支部大会上提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
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二名党员作为他的入党联系人,代表党支部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指导、教育、考察和联系工作,并开始填写《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党小组、入党联系人)
①建立班级党章学习小组(班级邓小平理论读书小组),组织党章学习活动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活动;
②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③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④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⑤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
5、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入党联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入党联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要求内容要写实。
6、参加党校组织的培训(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
①党支部选送已通过党校“党的基本知识”统一测试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②原先在中学期间已经过党校培训合格的同学,不需再参加本校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学习,但须通过“党的基本知识”统一测试才能发展入党。
7、发展对象的确定(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段时间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小组(党员)提名,党支部指定考察人或由入党联系人通过座谈、约谈、书面等形式广泛、民主、真实地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表》),由党小组(党员)提名,党支部讨论后确定为发展对象;
8、政审(党支部)
①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②政治审查内容主要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发展对象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发展对象在“文革”、“六·四”、邪教等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发展对象的家庭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③政治审查的办法:同本人谈话、考察学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④政审后,由党支部书记填写《党员发展对象政审表》,并报党总支签署意见(盖章)。
9、公示(党支部)
党支部将支部大会同意接受为预备党员的人员名单向全院师生公布,三天内,有异议的教师和学生均可向党支部反映情况。
10、发展对象条件的审核(党总支)
发展对象条件的审核由党总支指定党总支副书记负责,此环节主要通过材料审核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学校有关发展党员规定之处(详见《发展党员工作材料审核要点》)。
11、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
①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入党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志愿书应由发展对象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②入党介绍人须是正式党员,发展对象可以自己选定入党介绍人,也可由党支部指定。
12、召开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党支部)
实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支部大会内容为:
①发展对象读《入党志愿书》;
②入党联系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③入党介绍人发表意见;
④支委会发表意见;
⑤大会讨论;
⑥党员表决,作出决定,形成支部大会决议,由支部书记宣读并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其中赞成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⑦发展对象谈感受和体会。
13、党总支指派专人谈话(党总支)
审批预备党员前,由党总支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支部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4、党总支审批及公布(党总支)
①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校党委授权党总支进行集体审批,主要审核:党员条件是否符合;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②党总支审批同意的,由党支部以张贴红榜的形式向全院师生公布。
15、备案(党委组织部)
党总支审批同意的,将新批准的预备党员的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16、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①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和希望;
②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17、入党宣誓(党总支、党支部)
党总支定期组织各支部的新党员参加入党宣誓。入党宣誓程序为:
①宣读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②宣誓人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宣誓;
③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跟读;
④领誓人读完誓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报自己的姓名。
18、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党支部)
支部要通过听取预备党员的汇报、谈心、严格组织生活、定期考核、分配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应每一个季度写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19、预备党员培训(党支部、党总支、党校)
用一定的形式对预备党员进行集中培训,突出党性党风教育,增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
20、本人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将满的预备党员)
本人在预备期满以前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其内容包括:
①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
②对自己在预备期中的表现作出全面的总结,说明成绩与不足之处,尤其是入党时同志们提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的情况;
③写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报告(内容要真实,报告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组织)。
21、考核、审查(党小组、党支部)
党小组对本组预备期将满的预备党员进行讨论。根据转正报告、党小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反映,对照党员条件,全面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2、召开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党支部)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和要说明的问题;
②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思想情况和小组意见;
③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和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④党员讨论,肯定优点,提出缺点,提出希望,表明能否转正,并举手表决,形成决议;
⑤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23、审批与备案(党总支、党委办公室)
①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校党委授权党总支进行集体审批;
②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24、谈话及公布(党委组织部)
①党总支审批同意后,党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
②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
备注:
1、申请入党人员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算,一般应经过10个月的考察和培养才能发展入党,特别突出的,至少须经过8个月的考察和培养;中学期间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其培养考察时间可连续计算,但需及时将其入党申请书和培养考察的有关材料转到党支部。
2、申请入党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发展入党:
(1)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处于本专业中等以下或有课程不及格的;
(3)未受过党校集中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
(4)在校期间受过警告或以上行政处分的;
(5)不愿承担党组织等布置的工作的;
(6)经常散播反党言论的。
3、入党材料齐备的标准: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优秀团员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党员发展对象征询班级意见表》、《党员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表》、《党员发展对象政审表》齐全且填写规范、正确、完整。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优秀团员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党员发展对象征询班级意见表》、《党员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表》、《党员发展对象政审表》均不得由本人填写,不得由本人向群众征求意见。以上均工作由党组织或指定专人进行。
5有关表格的填表说明:
(1)《优秀团员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中“团支部推荐意见”栏,主要填写团支部推荐该同志做入党积极分子的理由;“团总支意见”栏填写是否同意支部推荐意见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党员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表》中“主要意见”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对象主要优缺点和吸收该同志入党的意见。
(2)《党员发展对象政审表》应由党总支指定专人填写,不得本人填写。“直系亲属”即配偶、子女、父母;“主要社会关系”指与本人来往较多,关系密切的亲属、亲友等;政治情况包括政治面貌(党团员或群众、民主党派)和有无重大政历问题;称谓、姓名、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写完整。